金陵晚報訊(通訊員 孟憲陽 呂珺 記者 胡睿)9月17日下午5時10分許,鎮江潤州交警大隊民警巡邏至南徐大道九華山附近時,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PJ3717的重型半掛車有高峰期闖禁區的交通違法行為,遂上前對其檢查。
  經查,酒精檢測儀顯示值為:69毫克/100毫升,屬於酒後駕車。民警瞭解得知,駕駛人宋某系中午飲酒,原打算夜裡再開車回老家,可是由於中午跟妻子吵了一架,因急於回家處理家庭矛盾,故酒後駕車。據警方介紹,宋某雖未達到醉駕標準,但因其駕駛的是營運機動車,故將被處罰吊銷駕駛證,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。他還面臨15日拘留,並被處5000元罰款。  (原標題:和妻吵架後酒後開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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